论诚信

时间:2023-07-10 11:29:56
论诚信

论诚信

一篇《刘伯温的卖柑者言》,大意是说:有个小贩卖的柑橘质地温润、颜色金黄灿烂,刘伯温买了一个,剖开却发现内里有如败絮,于是他责备那个小贩不该欺骗消费者。小贩开始辩解世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人欺骗,那些气宇轩昂的朝廷重臣坐领公禄而无所作为不也是欺?那些大将军看似风光威武却无法守卫国家不也是骗?当然,不论是欺人还是欺世都不合乎诚信,两者也无法放在不等式两端做比较,因为诚信无关大小。

诚信就好比一双价格不菲的鞋子,踏遍千山万水,品质也应永恒不变。拾金不昧或许是我们最熟悉的诚信行为。曾经有机场清洁妇拾获日商的皮包送交警方,不仅收到一万元的红包答谢,还间接促成日商与某厂商签下一年两亿四千万的订单,成了国民外交的最佳示范。而刚好在这件事一个礼拜前,也有位机场清洁妇捡到价值百万的珠宝和现金。但相反的她因一时的贪念而把遗失物据为己有,还来不及带出机场就被逮捕,不仅涉嫌侵占,恐怕连饭碗都不保。

如果从逻辑上来看,诚信就会带来利益,欺瞒将会导致损害。但为什么我们要用利害来衡量诚信的后 果呢?难道诚信不是发自内心、理所当然的行为吗?民法规定遗失物拾得人可以索取遗失物价值十分之三的报酬,或许法律原本的用意是想鼓励大众“拾金不昧”, 但人是为了那十分之三的报酬才展现诚信吗?有位学姐捡到家境清寒学妹的大学学费,要求学妹付出十分之三的报酬,不然就要行使留置权。虽然那位学姐的做法不能说是背离诚信,但这样的诚信好比路边自动贩卖机里的.商品,投下相应金额,就咕噜咕噜滚下来。诚信如此廉价,甚至可以贩售?反过来探讨法律,其存在好像是不相信人人的诚信,所以藉由强制力约束大众。但换个角度思考,人们就是相信彼此会遵守共同的规范,所以也才有法律的诞生。

甜美的果实不可能从枯朽的根吸取养分。你不能奢望在赌桌上展现诚实而得到利润,遵守一时冲动许下的承诺不过是轻率的延伸。必须在善与美的基础下方能显现诚信的荣光,就如同腐烂的百合飘不出花香。古代有名的守信非尾生莫属,尾生与心爱的女子相约桥下,想不到女子未来,大水已至,尾生不肯背信,抱着桥柱淹死了。从故事性来看的确凄美动人,但尾生真的有守信吗?女子约的是人,地点只是帮助约定兑现的辅助条件。尾生大可在桥上等待,甚至在安全的岸边高地守候。就诚信上来说,他也欺骗了自己的理性。当然,从感性上来看尾生的确诚心十足,但诚心不能概括诚信,就像把失物送交派出所是一种方法,但你不能把路上捡到的所有垃圾都送到警察局。

诚信不只是人性,还需要理性。 所以诚信到底是什么?对商人来说,诚信是无形的财富;对学生而言,诚信是考试中的唯一正解。而由那些吹毛求疵的美学家看来,诚信的实践是不拘舞台、不限人物的行动艺术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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